博众精工(68809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及高管薪酬制度[2]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二[4] - 召集人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选举产生[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7] - 会议由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 - 对董事个人报酬评价或讨论时该委员应回避[7] - 回避表决争议由出席会议除该委员外其他委员半数以上通过决议决定[9]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记录与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自作出之日起不少于十年[10]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