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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68809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博众精工博众精工(SH:688097)2025-07-23 09:45

董事离职 - 任期届满离职提交书面报告并移交工作,非届满离职说明原因报审计委员会备案[5] - 辞职报告送达时辞任生效,董事会人数不达标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6] 任职限制 - 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停止履职或公司解除职务[6][7] 履职要求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则提议解除职务[8] 义务延续 - 离职后忠实义务一年有效,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配合核查重大事项,继续履行未完成承诺[9][10][11] 股份转让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离职半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11] 秘书离任 - 董事会秘书离任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未完成义务仍担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