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科技(87169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22日生效并实施[33][34] 法定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 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 符合条件采取现金分红,条件含可分配利润等为正值、现金流充裕等[15]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界定为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达相关标准[16] - 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有则最低20%且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支出,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17] 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审议政策变更或调整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22] - 股东会审议政策变更或调整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24]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4] - 董事会通过方案后及时披露,股权登记日前披露实施公告[26] - 制定、修改政策或分配提供网络投票,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6] - 在年报、中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6] 违规处理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