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83654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 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董秘完成移交且公告后生效[7]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8]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8] - 特定人员不得任职,任职出现情形1个月内离职[10] 解任赔偿 - 股东会可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管,无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11] 移交监督 - 离职生效后5日办妥移交,董秘监督记录[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