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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300962)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SZ:300962)2025-07-22 11: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特定情形发生日起2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同意提议,董事会应10日内书面反馈[21][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股东会提案[27]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9] 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方连续12个月内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6]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7] 会议投票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6]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4] - 公司发布股东会通知后,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