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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辅股份(87139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常辅股份常辅股份(BJ:871396)2025-07-22 10:4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8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2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10]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4]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协议签署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9][10]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资金使用与管理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董事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6][17] - 补流到期归还专户,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董事会审议[21] - 节余超200万元或高于净额5%,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21] 资金置换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在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22] - 董事会通过置换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审计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银行合作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