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5] - 董事会成员中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5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5] - 候选人需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11]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任职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11] 委员会任职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6] 提名与选举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5]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8] 任期与补选规则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8][19]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60日内完成补选[19][20] 职权行使规则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报告相关规则 - 发现重要事项未按规定提交审议等情形应向北交所报告[23]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书面提延期未被采纳应报告[24] 解职相关规则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24] 其他工作规则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1]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10年[31] 制度生效规则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5]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36]
常辅股份(87139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