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辅股份(871396) - 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2] 审计工作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5]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2] 审计范围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重要关联交易发生后进行审计[16][17]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8] 其他规定 - 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18] - 审计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21]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绩效[23] - 违规者视情节处罚,违法移送司法机关[23] - 制度与新规冲突以新规为准并修订[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