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规则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7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 选举提名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时,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6]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7][8] 董事义务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8][9][10] - 董事辞职或任期结束后三年内相关义务仍有效[1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5]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22][2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3][24]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4]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32][33]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4] 其他规定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7] -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8] - 董事会议案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抵触,须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等[3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5]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8]
南凌科技(3009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