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300921)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7月21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内部审计人员实行审计回避制度[6]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审计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9]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0] 权限与流程 - 董事会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会议等工作权限[10] - 内部审计机构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可出具审计意见书等[11] - 控股子公司内审内控部门应制定子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并报公司审计部备案[10] - 内部审计需拟定计划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制定方案[13] - 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书面通知,专项审计除外[13] - 审计后出具书面报告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3] 档案与报告 - 审计档案应长期保管,包括多种资料[15]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7]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应同时披露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报告[18] 奖惩与生效 - 被审计对象遵守法纪效益显著获表彰奖励,违规追究责任[21] - 内部审计人员工作优异获表彰,违规受处分[2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相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