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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601816)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京沪高铁京沪高铁(SH:601816)2025-07-22 10:31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2] - 选聘应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7]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聘任期限 - 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最长不超10年[12][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评价标准 - 选聘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应细化选聘评价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应聘文件评价打分[1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相关情况并报送说明[11]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因素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1]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对其本年度审计工作和执业质量全面评价[11] - 审计委员会应对改聘理由充分性发表审核意见[17]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17] - 改聘需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8]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13] - 公司和受聘会计师事务所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监督与责任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及评估,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特定行为,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1]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范围内事项出现问题,公司应追究其责任[23] 实施时间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