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6]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4609.6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首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5690万股[6]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可获股利和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9]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等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可60日内请求撤销[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监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诉讼[11] 股份转让与质押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3]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 -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28][29] 董事会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4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4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可设副主席,职工代表比例为1/3[5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60][61]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1] -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5%[65] - 公司董事会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69]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72] - 公司因多种原因解散,包括章程规定事由、股东大会决议、合并分立、被吊销执照等[74] - 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5]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2] - 公司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含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2项[79][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5个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80]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