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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智造(300446) -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航天智造航天智造(SZ:300446)2025-07-21 12:10

审计委员会与人员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工作经费与档案管理 -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公司年度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5] - 审计档案保管定期分为30年、10年或永久[11] - 审计档案需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管理部门归档[11] 审计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3]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14] 审计处理决定申诉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董事长书面申诉,董事长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16] 审计整改形式与结果 - 审计整改包括立行立改、下达整改、专项整改三种形式[21] - 整改结果分为已整改、整改中和未整改三种情况[23] 内部控制评价与报告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出具的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用于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6]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等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6] 审计整改责任与管理 - 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整改的归口组织、监督、审核结果、档案管理和情况汇总汇报[20] - 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20] 报告披露与制度执行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28] - 规定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公司章程》不一致时,按有关规定和章程执行[30] - 各单位审计问题整改及配合审计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30] - 各单位可参照规定制定本单位审计及整改工作制度[30] - 规定解释权归属公司审计部门[30] - 规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航天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天智审字〔2023〕98号)废止[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