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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300251) - 公司章程
光线传媒光线传媒(SZ:300251)2025-07-21 10:30

公司基本信息 - 2011年7月14日公司经核准首次发行27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933588432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8772500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东信息 - 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5.1978%,杜英莲、李晓萍持股比例均为6%,李德来持股比例5%等[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份交易规则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六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9]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7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8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1名,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9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8]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2][103] - 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1年,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