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军信股份(301109) - 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军信股份军信股份(SZ:301109)2025-07-21 09:00

组织架构 - 公司调整组织架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修订后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原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28] 股本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89,100,842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89,100,842股,无其他类别股[6]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相关事项[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9]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临时股东会规则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董事会应在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25] - 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7] 利润分配 - 公司优先现金分配利润,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40]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41]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7]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