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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0024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江苏神通(SZ:002438)2025-07-21 00: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7]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4]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6] 内部审计部设置 - 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少于3名,设专职审计负责人1名[4] 内部审计部工作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4] -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估[4] - 负责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多种审计工作[6][8] - 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对会计核算、资金财产等进行监督检查[9][10]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内审工作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16] - 每季度结束后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一次综合审计,平时不定期审计[21] 审计流程与要求 - 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15] - 审计人员应在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发出书面审计通知书,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审计除外[22]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董事长提出书面申诉,董事长15日内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4]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26]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6] 奖惩建议 - 对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可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裁提奖励建议[30] - 对违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董事会提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建议[31] 制度相关 - 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自查制度和年度自查计划[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 本制度与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准[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