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00243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管理架构 -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合法有效开展[2] - 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与执行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4] 管理原则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档案与信息披露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2] 制度建设 - 公司应制定接待和推广、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公开相关制度[14] 沟通方式与活动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等[17] -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提前公告活动时间、方式等信息,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召开,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20]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需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21]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1] 调研管理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法违规[24]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时,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 公司应就调研过程形成书面记录,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25]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5]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保证信息发布及回复公平[29]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29] - 公司应建立并严格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