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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通(00243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江苏神通江苏神通(SZ:002438)2025-07-21 00:10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 - 公司上市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8]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0]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0] - 自重大事项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止不得买卖股票[12]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其他管理规定 - 公司通过章程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规定更严条件应及时披露并管理[13] - 董高人员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3] - 特定关联方买卖公司股份参照本制度执行[13]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3] - 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报告[13] - 违规责任人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3] - 董高人员应配合清理账户、如实申报买卖情况[13] - 董高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1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1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