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昊医药(4300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会议决策 -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5同意0反对0弃权[3] 披露责任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况[6]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9][10] 责任追究 - 6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6种从重加重,4种从轻减轻或免罚[10][11] - 追究形式有行政和经济责任,被追责者可30日内申诉复议[13][14]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多类人员[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