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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昊医药(430017) - 内部审计制度
星昊医药星昊医药(BJ:430017)2025-07-18 14: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议案[2] 审计部管理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任免且须专职[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及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0]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审计部审查发现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2]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后及时审计[13]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审计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5] 审计委员会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8] - 公司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9]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项目按规定时间立卷归档[21] - 审计档案借阅需履行审批手续[21] 审计处分与建议 - 审计部可对拒绝提供材料行为提处分建议[23] - 内部审计人员谋私利会被董事会处分[2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2025年7月18日发布生效[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