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昊医药(4300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星昊医药星昊医药(BJ:430017)2025-07-18 14:1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募集资金管理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2]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披露内容[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8] -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公告[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开立或注销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披露[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专户,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披露[15]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审议[16] - 募投项目拟延期实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16]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年报披露;超200万元或超5%,董事会审议披露;高于500万元且高于10%,股东会审议[17] 资金置换与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或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5]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达股东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8] - 超募资金用于项目等,至迟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计划[18]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0]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披露[20] 资金使用监督 - 财务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23] - 取得北交所股份登记函前不得使用该次发行募集资金[23] 违规处理 - 董事会擅自变更投向,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责任董事赔偿损失[25]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造成损失,公司向责任人追偿并要求赔偿[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