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30004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要求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为3家以上(含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3]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8] - 选聘时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资料保管与费用规定 - 公司应保管选聘相关资料至少10年[10]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11]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1]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规则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4] - 拟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除特定情况外不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完成审计后对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事后评价[17] - 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审计评价意见中[17] -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法规政策执行和业务约定书履行情况等[18]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报告董事会并依规处理[18] 其他规定 - 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该事务所审计[18] - 选聘专项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参照本制度履行程序[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