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00231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报告与会议 - 总经理在公司涉到期债务未清偿诉讼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12]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17] - 六种情形下总经理应两日内召开会议[17]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五日内报告工作[24] - 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和董事长报告工作[21] - 总经理报告公司年度计划等情况[22][23] 考核与机制 - 总经理等接受董事会考核评价,违规担责[26] - 公司建立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26] 组织与管理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特定人员出席[17] - 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及纪要管理[19] - 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组织[27] 细则规定 - 细则未尽事宜以法律规定为准[29]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施行,由其解释[29] - 细则修改由总经理提议案,董事会批准[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