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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证通(002197)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证通电子证通电子(SZ:002197)2025-07-18 11:15

股份与股本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14,362,928股,均为普通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章程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2] - 修订后章程新增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相关规定[2][4] - 公司经营宗旨业务板块调整为金融科技、IDC及云计算两大业务板块[4] - 修订后章程将“监事会”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删除“监事”相关表述[2]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可在15日内书面答复[8]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8]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股东大会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9]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资深会计专业人士[32] 董事会构成与决策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35]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5] 对外投资与担保决策 - 公司对外投资同一项目单次或12个月内金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达规定标准还需提交股东会[38] - 公司对外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达规定标准(关联交易除外)还需提交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8]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4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8]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