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 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长鸿高科长鸿高科(SH:605008)2025-07-18 11:0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广西长科新材料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1] 合规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19日,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1][5] - 截至2025年7月19日,公司符合发行可转债的条件[2][5] - 截至2025年7月19日,公司不存在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