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00259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4] 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及问题,每年提交一次报告[11] 审计检查要求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事项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日常办事机构 -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其负责[5]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0] 会议相关规定 - 决策前期搜集公司书面资料[14]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6]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6]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材料保存十年[18]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呈报董事会[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或通讯表决[18] - 必要时可邀请非委员董事及高管列席[18]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18] 细则执行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