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股份超50%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3]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1][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及时披露[12] - 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12] 担保合同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明确约定事项并符合法律规范[16] - 订立担保合同应审查义务性条款,有风险可要求修改或拒绝并报告董事会[16] - 董事长或授权人依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未经决议不得擅自签订[16] - 签订互保协议要求对方提供财务报告,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反担保[16] 担保登记与管理 - 法律规定需办理担保登记的,财务部要到有关机关办理[16]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15日了解还款安排[19] 担保展期与债权转让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20] - 债权人转让债权,公司拒绝对增加义务承担担保责任[20] 保证责任与追偿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审判或仲裁及强制执行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1] - 履行担保责任需经董事会批准,履行后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21]
金禾实业(0025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