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00259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修订)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其他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0] 信息报告流程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或公司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1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告董事会秘书并传真书面文件[13]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及时向董事长汇报[13] - 董事会秘书需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14] - 董事会履行程序后按规定公开披露信息[14]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整理并保存上报信息[1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相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规定执行[16]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6] 日期 -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