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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福电子(688545)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兴福电子兴福电子(SH:688545)2025-07-18 10: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10]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6] 股东提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14] 董事提名与选举 -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1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17] - 股东会就选举2名或以上非职工代表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7] - 累积投票制下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时,出席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数[37]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投票权分别按对应应选人数计算[37]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19] - 推举2位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需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总人数过半数赞成通过[27] 会议规则 - 逐项审议提案时每位股东发言不超2次,每次不超2分钟;集中审议提案时第一次发言不超5分钟,第二次不超3分钟[2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就过去1年履职情况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9] 决议相关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5]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5]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所有议案应逐项表决[3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4]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45]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5] 其他 - 出现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49]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4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和会议记录中特别提示记载[44][45] - 股东会应制作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提请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