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6] - 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10]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参与考核负责人[13] 财务信息审议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审核后同理提交[14] 会议相关 - 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21]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其他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1] - 至少每半年督导内部审计部门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3]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8] - 公司为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