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60308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补选 - 公司应在董事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5] 信息申报 - 董事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8] 义务规定 - 董事忠实义务辞职生效或任期结束后6个月内不解除[9] - 董事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期结束后至秘密公开[9] - 其他义务任期结束后至少两年内不解除[9] 股份转让 - 董事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总数25%[12]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15] - 制度制定时间为2025年7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