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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成电子(8378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则成电子则成电子(BJ:837821)2025-07-17 14: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定 - 适用年度审计,专项审计视重要性参照执行[4] - 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8] 资料与人员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9][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5年不得参与[17] 改聘解聘 - 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改聘,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 解聘或不再聘任提前10天通知[15] 评估与约束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9] - 特定严重行为等情况公司可不再聘任[19]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依法律和章程,与规定不一致以规定为准[21] - 董事会负责解释、拟定及修改,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21]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