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成电子(8378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当日生效[2] 报告责任人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含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5] 重大信息范围 - 重大信息含拟提交审议事项、重大交易等多项内容[7]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对外担保除外)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9] - 诉讼或仲裁等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告[20] 减持报告 - 大股东等减持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2] - 拟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公司股份总数1%,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计划[22] - 控股股东等减持达公司股份总数1%,须在事实发生日第一时间书面报告[22] 报告流程 - 各下属部门、子公司知道重大事项发生第一时间向责任人书面报告[25] - 责任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评估[26] 报告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和临时报告,相关人员报送资料[28] 保密要求 - 责任人控制知情者范围,未公开前保密[28]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不得早于指定媒体,不得代替公告[29] 责任追究 - 瞒报等导致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 定义 - “第一时间”指获悉拟报告重大信息当天[31] - “大股东”指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