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候选人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8] - 会计专业人士应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11]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 - 独立董事应在薪酬与考核等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并担任召集人[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3]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或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及审议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8][19] -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经其审议[19]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并及时报告董事会与公告同时披露[20] - 出现多种情形时独立董事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1]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通知时披露[21][22] - 公司董事会等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应签字确认并制作工作记录[2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2]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其他方式[25]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5]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6]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披露[26]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含)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欧科亿(68830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