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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趣科技(00292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盈趣科技盈趣科技(SZ:002925)2025-07-16 13:3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董[6] 项目论证与置换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资转入专户6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1] - 募投项目实施中,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1] 资金管理与协议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公司应在募资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资金使用限制 - 募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资或他用[6] - 募资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提供财务资助[9] - 公司应审慎使用募资,保证投向与承诺一致[2] - 闲置募资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超募与节余资金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5] - 节余资金低于10%按程序使用,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18]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资金监督检查 - 财务部门设募资使用台账,内审机构季度检查一次[21] - 董事会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专项报告[21]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22] - 保荐人或独董半年现场检查募资存放情况一次[23] - 保荐人或独董年度出具募资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3]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