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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6030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花王股份花王股份(SH:603007)2025-07-16 12:3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应披露[10] - 不符合条件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7]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1]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1]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22]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3]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23]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23]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3]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4] 股东定义与制度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