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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花王(6030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花王股份花王股份(SH:603007)2025-07-16 12:3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 过去12个月内或相关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特定情形的法人、自然人为关联人[4]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类及上交所认定的其他交易[5]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执行中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按变更后交易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7] - 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经理审议批准[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以及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适用政府定价、指导价,参考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7]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五种[8] - 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应披露定价原则、方法并说明公允性[9] 关联交易审计评估 - 关联交易标的为股权,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为其他资产,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日常关联交易可不审计或评估[16] 关联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其应提供反担保[16] - 除特定情形外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8]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关联交易披露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聘请中介机构出具报告[20]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义务等九种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0]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履行审议程序披露,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披露[23]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23]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实际履行情况[23] - 协议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应按总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23] - 年报和半年报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3] - 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应区分交易对方、类型分别进行[23] - 预计与单一法人主体交易达披露标准应单独列示信息及金额,其他可同一控制为口径合并列示[24] - 适用超预计金额规定时,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非同一控制不合并计算[25]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非买断式按委托代理费适用相关规定[25] - 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