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7]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1名成员主持[19] 报告述职 - 在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需就过去1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0]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22]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普通关联交易由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4]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的有表决权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效总数[23] 决议范围 - 股东会只对通知中列明事项作决议,不得对未列明事项作决议[25] 表决结果处理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和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5]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5]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9] 决议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30]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3] 公告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3] 费用承担 - 召开股东会的场地、文件、人员报酬、律师见证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股东参加股东会的交通、住宿、餐费等个人支出自行承担[3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有解释权[37]
康众医疗(688607) - 康众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