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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众医疗(688607) - 康众医疗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康众医疗康众医疗(SH:688607)2025-07-16 11:31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6] - 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一季度季报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6]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6]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7] 报告审议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7]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1]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多种情形[11] 信息变更披露 - 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等信息时,应立即披露[12] 披露时点要求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或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发生这三个最先发生的时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业绩预告规定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时,应按规定及时进行业绩预告[8] 异常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9] 股东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0]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1] 委托持股披露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2] 责任承担主体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25] 文稿处理流程 - 信息披露文稿由证券事务部统筹撰稿与初步审核[16]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临时公告文稿由证券事务部统筹,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前报告董事长[17] 异常交易处理 - 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情况及媒体报道并及时澄清[14] 信息披露管理 - 各分公司、子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董秘和证券事务部负责重大信息收集、保密及披露[26] 违规处分措施 - 部门或子公司未报告规定事项致信息披露问题,公司将处分责任人[26]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按泄露机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26] - 信息披露不准确致损失,公司将处分审核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26] 信息报备要求 -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名单及通讯方式报董秘,变更时及时报备[2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主体[28] 制度执行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制度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