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核准首次发行22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16年1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4753300元[8]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612.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00元[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4753300股,全部为普通股[19]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27]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主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6][3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7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9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7]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4][115] - 独立董事应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11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3] - 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50]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54] 未来支出计划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且超3000万元[153]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153]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4] - 公司合并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5] - 公司分立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6]
中晟高科(002778) -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