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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汉光(300847) -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船汉光中船汉光(SZ:300847)2025-07-15 12:1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三名成员,两名独立董事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及欺诈舞弊,监督整改[9]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内部审计至少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9] - 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并报告董事会[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提前3日[17] - 以现场投票表决为原则,可通讯表决,可书面委托出席[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 - 公司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9]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