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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利机械(30129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东利机械东利机械(SZ:301298)2025-07-16 00:08

董事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3%以上表决权股东提名[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表决权股东提名[7] 选举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4]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 - 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进行差额选举[9] 缺额处理 - 当选董事超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4] - 不足三分之二,进行二、三轮选举[14] - 三轮未达要求,2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4] 其他规定 - 累积投票制选出董事任期不交错[3] - 股东投票超全部表决权视为弃权[15]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