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订 - 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2] - 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2]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新增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担责后可向有过错者追偿[3] - 高级管理人员新增总经理,定义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章程规定其他人员[3] 股份相关 - 公司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3800万股[14] - 光弘投资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21741.30万股,占比91.35%[13] - 惠州市正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1106.70万股,占比4.65%[13] - 惠州市创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数为952.00万股,占比4.00%[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67460689股[15] 财务资助与收购股份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6] 股东与会议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独立董事、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5][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7]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103]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3]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3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1]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1]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4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4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6]
光弘科技(30073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