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688655)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50%或有重大影响[2] 报告负责人及流程 -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负责人为执行董事等,先通报董秘并经同意[2] - 董秘为接收信息联络人,子公司人员有报告义务[3] 报告事项内容 - 重大事项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2项[6] - 重大风险情形含重大亏损等8项[7] - 其他情形含变更名称等9项[9] 报告文件及时间 - 需报告重要文件及季度或月度报告[10][11] - 2个工作日内快捷报告并报送书面文件[14] 责任追究 - 违反规定,董事会追究子公司负责人责任[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