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688655)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洪芳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三家[6]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4]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4] - 最近12个月内有特定情形无独立性[4] 不良记录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5]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6] 其他要求 - 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7] - 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