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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川润股份川润股份(SZ:002272)2025-07-15 11: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4]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委员增补规则 - 提名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委员[4]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9] - 提名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1] - 提名委员会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 记录与规则执行 - 提名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期至少为十年[13]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