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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00284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泰嘉股份泰嘉股份(SZ:002843)2025-07-15 11:16

报告义务人 - 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5][6]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3、4项不论金额均需报告,其余满足6标准之一需报告[10] - 关联交易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报告,3种情况需报告[11] - 3种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11] 重大信息 - 包括公司及子公司重要会议、重大交易等及进展[9]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重大信息及披露[6] 保密义务 - 报告义务人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7] 报告流程 - 知悉信息后先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17][18] - 重大事件触及相关时点各部门立即预报[18] - 报送资料需义务人签字[22] 考核与追责 - 证券投资部门考核报告义务人,意见作年度考核指标[22] - 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内幕消息泄露秘书补救并报告[24] 关注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13]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等变化需关注[13][14]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需关注[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