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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毕得医药毕得医药(SH:688073)2025-07-15 09:31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11]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1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上市规则》要求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3]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5]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责任等[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关注[8][25][26] - 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5] 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需总经理等编草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22] - 临时报告披露需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经会议审议[22] 相关职责 - 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4]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4]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5] 信息提供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5] - 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6]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证券公司等提供执业相关资料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27] 其他规定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按程序通知并说明原因[27] - 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知情人范围[29]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30]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33]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4] -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特定信息[37] - 董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将受处分[38] - 证券公司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将被追究法律责任[3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