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重大投资与支出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且超2亿元为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10] 利润分配 -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12] - 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优先现金分配[10] - 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等四个条件[10] 政策调整与审批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2] - 取消支付部分或全部优先股当年股息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且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通知优先股股东[12] -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4] - 调整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优先股股息 - 公开发行优先股采取固定股息率,有可分配利润时必须分配,未足额派发部分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14] 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应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15]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需与中小股东沟通并答复问题[1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15] - 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等需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6] - 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受审计委员会监督[18] 其他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需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0] - 公司应在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20]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其分配[20]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后生效实施[22]
德众汽车(83803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