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0007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1/3以上,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4]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长可决定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不超1000万元的捐赠或赞助事项[8]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11][12] - 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3天(不含会议当日)[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书面发出[14]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议延期[14]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2] 决议表决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8] - 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9]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7] 委托出席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出席会议[16] 会议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17] 表决方式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23]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20]